上市公司舆情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607)

发布时间:2020-10-15 11:37浏览次数:3169 作者:XJ 分类: 舆情研究
您是否正在收集网上企业相关的负面信息?用识微商情每天自动为您推送,点击免费使用14天>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信息披露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为本集团章程细则之一。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纳入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公司”)依照本办法规定向本集团有关责任部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

第三条 子公司应当履行以下信息披露的基本义务:

(一)第一时间披露所有对公司经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二)确保披露信息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没有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四条 子公司在向本集团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之前,应当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在公共传媒披露不得先于向本集团披露。子公司出现下列情形,可以免予按照本办法规定披露:

(一)公司有充分理由认为披露某一信息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二)公司认为拟披露的信息可能导致其违反法律法规的。

第五条 子公司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披露义务,负责准备和提交有关文件。

第六条 子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或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在会议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决议及会议纪要报送本集团董事会秘书室备案。

第七条 子公司收购、出售企业所有者权益、实物资产或其他财产权利的行为(以下简称“收购、出售资产”)达到以下标准之一时,应在经有权决策批准后,于两个工作日内向本集团董事会秘书室报送相关文件。

(一)按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评估报告或验资报告,收购、出售资产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值的10%以上(含10%);

(二)被收购资产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的绝对值(按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占公司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净利润或亏损绝对值的10%以上(含10%),且绝对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被收购资产的净利润或亏损值无法计算的,不适用本款;收购企业所有者权益的,被收购企业的净利润或亏损值以与这部分产权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值计算:

(三)被出售资产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绝对值或该交易行为所产生的利润或亏损绝对额占公司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净利润或亏损绝对值的10%以上(含10%),且绝对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被出售资产的净利润或亏损值无法计算的,不适用本款;出售企业所有者权益的,被出售企业的净利润或亏损值以与这部分产权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值计算;

(四)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金额(承担债务、费用等应当一并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10%以上(含10%)。

第八条 子公司在同一会计年度内或连续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分次进行收购、出售的,以其在此期间交易的累计额确定是否符合第七条所述标准。

第九条 子公司与本集团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以下简称“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销售商品;

(二)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三)提供或接受劳务;

(四)代理;

(五)租赁;

(六)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

(七)担保;

(八)管理方面的合同;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许可协议;

(十一)赠与;

(十二)债务重组;

(十三)非货币性交易:

(十四)共同投资。

本集团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第十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本集团的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一)本集团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以及与本集团同受控股股东或最终控制方控制的法人: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规定披露的本集团关联方;

(三)持有本集团5%以上(含5%)股份的个人股东;

(四)本集团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子公司与本集团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低于300万元,不适用本办法规定。

第十二条 子公司与本集团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含300万元),公司应当在签定协议后两个工作日向本集团董事会秘书室提交有关交易的详细资料。

第十三条 子公司与本集团关联人就同一标的或者子公司与本集团同一关联人在同一会计年度内或连续十二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按照累计金额是否达到第十二条所述标准确定。

第十四条 子公司发生下述重大事件,应于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提交书面报告:

子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时预计出现亏损的或预计业绩水平大幅下降或大幅上升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本集团计划财务部提交书面报告;

大幅下降一般指本年利润总额与上年相比下降50%以上(含50%),大幅上升一般指本年利润总额与上年相比上升50%以上(含50%);

(二)子公司发生诉讼、仲裁事项,应向本集团审计监察室及时提交书面报告。对诉讼、仲裁事件的披露,应当说明诉讼、仲裁受理日期,诉讼、仲裁各方当事人、代理人及其所在单位的姓名或名称,受理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名称和所在地,诉讼或仲裁的原因、依据及诉讼、仲裁的请求,判决或仲裁的日期、结果以及各方当事人对结果的意见等:

(三)子公司信贷预案及对外担保事项。子公司信贷预案或对外担保在经有权决策批准后应当向本集团计划财务部及时报告备案。对担保事项的披露,应当说明担保协议签署及生效日期,债权人名称,担保的方式、期限、金额,担保协议中的其他重要条款,被担保人基本情况等。被担保人为法人的,应当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点、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若发生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个工作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的,公司应当及时报告: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清算及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事件,公司知悉后应当及时报告;

第十五条 子公司出现以下情况且所涉及的数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5%以上(含5%),应及时向本集团董事会秘书室及计划财务部作出书面报告:

(一)重要合同(借贷、委托经营、受托经营、委托理财、赠与、承包、租赁等)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二)大额银行退票;

(三)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四)遭受重大损失;

(五)重大投资行为;

(六)可能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

(七)重大行政处罚或行业内批评或处罚(若不涉及具体数额,应当披露被查处或公开批评的具体内容);

(八)公司认定的其他影响公司或可能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的情况。

第十六条 本办法经本集团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本集团董事会秘书室及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二年四月三十日

(来源:东方财富网,侵删)


识微科技,专注企业舆情监测/正负面新闻监测/竞争对手监测/品牌口碑监测/行业监测,免费申请试用!

(部分文字、图片来自网络,如涉及侵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或处理侵权内容。电话:4008299196邮箱:zhangming[at]civiw.com负责人:张明)

【文章声明】识微科技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本网站文章发布目的在于分享舆情知识。部分内容仅是发稿人为完善客观信息整理参考,不代表发稿人的观点。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网站文章、图片等存在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并发邮件至zhangming@civiw.com,电话:4008299196,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或处理相关内容。

相关推荐
热门文章 换一换
累计阅读榜 换一换
热门标签 换一换
舆情危机防范 舆情防控 网络舆情管理 舆论监控方案 新闻监测 舆情监控 网上舆情监控 免费舆情监测系统 舆情信息网站 免费舆情监测 免费舆情软件 广东舆情 地方舆情 舆情应对 负面舆情 日化舆情 热点舆情 舆情危机 快消品舆情 热点舆情追踪 危机公关 企业危机管理 零售舆情 315 物流企业 餐饮舆情 食品舆情 营销案例 舆情查询 舆情解决方案 舆情分析平台 舆情分析研判 舆情分析 互联网舆情分析 互联网舆情监测 舆情监控系统 品牌舆情监控 重大舆情 舆情监测 舆情应对预案 应急处理 应急管理舆情 学校舆情 教育舆情 文旅舆情 共享单车 舆情报告 舆情监测系统 🔥 新能源汽车 舆情公关 能源舆情 公关舆情 舆情知识 舆情是什么意思 舆情传播 舆情监测哪家好 舆情监测公司 网红舆情 商标舆情 舆情监测平台 信息收集 舆情搜索 短视频营销 大数据舆情监测 在线舆情监测 舆情监测方法 舆情监测多少钱 监测软件 舆情监测软件 商业情报信息系统 情报信息收集 人事舆情 高管舆情 互联网舆情 舆情分级 舆情风险排查 舆情风险管理 营销效果监测 企业舆情监测 舆情监测方案 网络舆情监测 网络舆情系统 舆情系统 网络舆情网 舆情风险防范方案 短视频舆情监测 人工智能 舆情分析报告 娱乐舆情 明星舆情 视频舆情监测 游戏舆情 银行舆情 金融舆情 舆情软件排名 饮品舆情 超市舆情 快餐舆情 快消品行业危机公关 房产舆情 房地产舆情 医院舆情 财经舆情 汽车舆情 医美行业 医美舆情 美妆舆情 金融舆情监测 环保舆情 旅游舆情 电商舆情 安全舆情 行业舆情研究 保险舆情 行业舆情 新媒体监测 全网舆情监测 媒体监测 运营知识 公关知识 舆情管理 社会舆情信息 近期舆情热点事件 舆情事件 热点新闻事件 舆情采集 社交媒体监测 媒体舆论监督 舆情处理 舆情优化 抖音舆情监测 舆情处置 负面监测 2024舆情信息 舆情监测工具 企业舆情工作总结 公司舆情监测 舆情管理制度 如何网络舆情 直播舆情 展会舆情 旅游行业 舆情管理软件 互联网金融舆情 金融危机公关 行业动态监测 舆论监测 舆论监督 舆情统计 近期舆情 家电舆情 品牌舆情 家居舆情 公关危机 节日舆情 舆情收集 bat舆情监测 负面查询 口碑管理 口碑监测 负面新闻 酒水企业 酒店舆情 舆情信息 舆情研判 节日营销 手机游戏 游戏危机公关 舆情研究 企业舆情 网络舆情的监测 品牌监测 中秋营销 科技行业 发布会舆情 苹果手机 小红书/豆瓣/知乎 舆情监测公司排名 湖南舆情 市场营销工具 市场分析 舆情特点 广告营销 网络营销 动漫舆情 艺人舆情 舆情月报 舆情总结报告 季度舆情分析报告 舆情管控 景区营销 舆情分类 品牌公关 商业情报分析 商情监测 品牌宣传 自媒体营销 自媒体舆情 识微看舆情 品牌借势营销 体育舆情 跨界营销 湖北舆情 舆情案例分析 活动效果监测 网络口碑营销 声誉风险管理 医疗舆情 HR舆情 人力资源舆情 上市公司负面舆情 上市公司舆情 企业舆情分析合集 公关案例 网约车舆情 电影舆情 影视舆情 交通舆情 舆情预警系统 舆情预警 航空舆情 IPO舆情 舆情引导 舆论引导 舆情上报 行业信息收集 市场营销 舆情分析系统 微信舆情监测 微信舆情 微信舆情分析 微信 舆情监测系统的作用 海外舆情监测 境外舆情监测 热词监控 综艺舆情 涉外舆情 直播平台舆情 幼儿园舆情 领导人舆情 情报分析系统 企业竞争情报监测 竞品项目监测 竞品监测 2023舆情信息 2023年舆情报告 案例分析报告 电商企业 股市舆情 教育培训行业舆情 舆情监督 公关技巧 上市公司舆情解决方案 竞品分析 舆情监测技巧 招聘舆情 法制舆情 物业舆情 品宣部门 房产危机公关 网络社交平台 黑公关 奢侈品舆情 2022年舆情报告 2022舆情信息 价格监测 药品舆情 医药舆情 年终盘点 竞争对手分析 小米手机 舆情监测平台解决方案 舆情监测专员 新华网舆情 疫情舆情监测 版权舆情 信息监测 直播营销 行业研究 行业分析 政策舆情 舆情图片报告 乐思舆情监测系统 舆情风险日历 营销推广监测 春节舆情 舆情演练方案 股票舆情 化妆品舆情 营销分析 手机舆情 公益舆情 裁员舆情 营销技巧 服装舆情 年会舆情 品牌推广 淘宝 识微新闻 格力 双十一 营销效果跟踪 app舆情 电竞舆情 支付宝舆情 百度舆情 电力舆情 华为手机 租房舆情 乐视 论坛舆情监测 舆情现状 2021舆情报告 股票舆情研究 2020舆情事件案例 舆情榜单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 疫情日报告 众筹舆情 母婴舆情 新媒体营销 微博数据监测 广告监测 微博营销 社群营销 销售线索收集 5G舆情 网络运营商舆情 潜在客户挖掘 公关礼仪 家政舆情 微博舆情监测 通信舆情 广告舆情 商情分析 企划 证券舆情 文案写作 文案营销 鞋类舆情 情人节营销 网贷舆情 保健品舆情 竞争分析 京东舆情 锤子手机 微博舆情 天猫舆情 P2P舆情 外卖舆情 快递舆情
舆情知识 换一换
精品报告
舆情品牌公关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