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舆情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青海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869)

发布时间:2020-09-27 10:53浏览次数:3144 作者:XJ 分类: 舆情研究
您是否正在收集网上企业相关的负面信息?用识微商情每天自动为您推送,点击免费使用14天>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督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条例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是:

1、及时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2、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必须在第一时间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四条 公司应当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为定期报告,其他报告为临时报告。

第五条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的报刊,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在指定报刊上公告披露为准,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网站同时披露。在其他公共传媒上披露的信息不先于指定报刊。公司不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事务。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管理和责任

第六条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

1、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

2、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事宜,负有直接责任;

3、董事会全体成员负有连带责任;

4、董事会秘书处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

第七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亦应承担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应将国家对上市公司施行的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要求及时通知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和相关工作人员。

第九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有责任将按规定应当披露的信息及信息披露所需的资料在第一时间提供给董事会秘书。

第三章 信息提供与披露

第十条 公司在研究、决定涉及信息披露的事项时,应通知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并向其提供信息披露所需的资料;有须其协调信息披露事宜时,应当协调董事会秘书完成任务。

第十一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按规定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收购、出售资产

收购、出售资产指公司收购、出售企业所有者权益、实物资产或其他财产权利的行为。

(一)公司拟收购、出售资产达到以下标准之一时:

1、按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评估报告或验资报告,收购、出售资产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总资产值的5%以上;

2、被收购资产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的绝对值(按上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占公司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净利润或亏损绝对值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在100万元以上;被收购资产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值无法计算的,不适用本款;收购企业所有者权益的,被收购资产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值以与这部分产权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值计算;

3、被出售资产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绝对值或该交易行为所产生的利润或亏损绝对值占公司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净利润或亏损绝对值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在100万元以上;被出售资产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值无法计算的,不适用本款;出售企业所有者权益的,被出售企业的净利润或亏损值以与这部分产权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值计算;

4、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金额(承担债务、费用等应当一并加总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10%以上。

(二)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分次进行收购、出售的,以其在此期间交易的累计金额计算。

(三)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收购、出售资产,视同公司行为,适用本款规定。

二、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销售商品;

(二)购买或销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三)提供或接受劳务;

(四)代理;

(五)租赁;

(六)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

(七)担保;

(八)管理方面的合同;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许可协议;

(十一)赠与;

(十二)债务重组;

(十三)非货币性交易;

(十四)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

1、公司与其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高于3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1%时。

2、公司与关联人就同一标的或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在连续12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以累计计算。

三、其他重大事件

(一)公司会计年度结束时,预计出现亏损。

(二)公司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诉讼或仲裁事项涉及的金额或12个月内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0%以上的;

(三)公司发生重大担保事项,涉及的金额或12个月内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10%以上的;或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的;或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的事件。

(四)公司出现以下情况所涉及的数额达到第一项所述标准的:

1、重要合同(借贷、委托经营、受托经营、委托理财、赠与、承包、租赁等)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

2、大额银行退票;

3、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4、遭受重大损失;

5、重大投资行为;

6、可能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

7、重大行政处罚;

8、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需披露的其他事项。

(五)公司出现以下情况:

1、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名称的变更,其中公司章程发生变更的,还应当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在指定网站上刊登;

2、经营方针和经营发生重大变化;

3、订立的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发生重大债务或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

5、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6、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百分之五以上;

7、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有股份增减变化为百分之五以上;

8、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9、公司的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经理发生变动;

10、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停顿、生产资料采购、产品销售发生重大变化;

11、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申请破产的决定;

12、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显著影响;

13、更换公司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14、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被法院依法撤销;

15、法院裁定禁止公司有控制权的大股东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16、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股份被质押、冻结或转让;

17、进入破产、清算状态;

18、预计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

19、获悉主要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而公司对相应债权未能提取足额坏帐准备的;

20、因涉嫌违反证券法规被中国证监会调查或正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的;

(六)董事会预计公司业绩与已经披露的盈利预测有重大差异,而且导致该差异的因素尚未向市场披露的。

(七)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出现本节所述情形的,视同公司行为,适用本项规定。

第十二条 第三条中所述“第一时间”是指事件发生后第一个工作日内。

第十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对于事项是否涉及信息披露有疑问时,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咨询;

第十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七章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六节规定执行。

第四章 审批权限

第十五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审批权限如下:

1、定期报告及有出席会议董事或监事签名须披露的临时报告,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完成披露工作。

2、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七章第二节资产出售、收购;第三节关联交易;第四节其他重大事项;第六节公司的合并、分立等方面内容的临时报告,由董事会秘书组织起草文稿,报董事长签发后予以披露。

3、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七章第五节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内容的临时报告,由董事会秘书签发后予以披露。

4、公司股票停牌、复牌申请书由董事会秘书签发。

以上3、4项内容,董事会秘书认为必须请示董事长的,在征得其同意后予以签发。

第十六条 在公司互联网上发布信息时,应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由董事会秘书签发;公司内部局域网或其他内部刊物上有不适合发布的信息时,董事会秘书有权制止。

第五章 保密和处罚

第十七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和信息知晓人,对其知晓的公司应披露的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对外披露公司有关信息。

第十八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将其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第十九条 由于工作失职或违反本条例规定,致使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出现失误或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公司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关联人等未经公司同意擅自披露公司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条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青海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12日

(来源:东方财富网,侵删)


识微科技,专注企业舆情监测/正负面新闻监测/竞争对手监测/品牌口碑监测/行业监测,免费申请试用!

(部分文字、图片来自网络,如涉及侵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或处理侵权内容。电话:4008299196邮箱:zhangming[at]civiw.com负责人:张明)

【文章声明】识微科技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本网站文章发布目的在于分享舆情知识。部分内容仅是发稿人为完善客观信息整理参考,不代表发稿人的观点。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网站文章、图片等存在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并发邮件至zhangming@civiw.com,电话:4008299196,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或处理相关内容。

相关推荐
热门文章 换一换
累计阅读榜 换一换
热门标签 换一换
舆情监测工具 舆情监测系统 🔥 舆情监测平台 舆情监测软件 舆情危机防范 舆情防控 网络舆情管理 舆论监控方案 新闻监测 舆情监控 网上舆情监控 免费舆情监测系统 舆情信息网站 免费舆情监测 免费舆情软件 广东舆情 地方舆情 舆情应对 负面舆情 日化舆情 热点舆情 舆情危机 快消品舆情 热点舆情追踪 危机公关 企业危机管理 零售舆情 315 物流企业 餐饮舆情 食品舆情 营销案例 舆情查询 舆情解决方案 舆情分析平台 舆情分析研判 舆情分析 互联网舆情分析 互联网舆情监测 舆情监控系统 品牌舆情监控 重大舆情 舆情监测 舆情应对预案 应急处理 应急管理舆情 学校舆情 教育舆情 文旅舆情 共享单车 舆情报告 新能源汽车 舆情公关 能源舆情 公关舆情 舆情知识 舆情是什么意思 舆情传播 舆情监测哪家好 舆情监测公司 网红舆情 商标舆情 信息收集 舆情搜索 短视频营销 大数据舆情监测 在线舆情监测 舆情监测方法 舆情监测多少钱 监测软件 商业情报信息系统 情报信息收集 人事舆情 高管舆情 互联网舆情 舆情分级 舆情风险排查 舆情风险管理 营销效果监测 企业舆情监测 舆情监测方案 网络舆情监测 网络舆情系统 舆情系统 网络舆情网 舆情风险防范方案 短视频舆情监测 人工智能 舆情分析报告 娱乐舆情 明星舆情 视频舆情监测 游戏舆情 银行舆情 金融舆情 舆情软件排名 饮品舆情 超市舆情 快餐舆情 快消品行业危机公关 房产舆情 房地产舆情 医院舆情 财经舆情 汽车舆情 医美行业 医美舆情 美妆舆情 金融舆情监测 环保舆情 旅游舆情 电商舆情 安全舆情 行业舆情研究 保险舆情 行业舆情 新媒体监测 全网舆情监测 媒体监测 运营知识 公关知识 舆情管理 社会舆情信息 近期舆情热点事件 舆情事件 热点新闻事件 舆情采集 社交媒体监测 媒体舆论监督 舆情处理 舆情优化 抖音舆情监测 舆情处置 负面监测 2024舆情信息 企业舆情工作总结 公司舆情监测 舆情管理制度 如何网络舆情 直播舆情 展会舆情 旅游行业 舆情管理软件 互联网金融舆情 金融危机公关 行业动态监测 舆论监测 舆论监督 舆情统计 近期舆情 家电舆情 品牌舆情 家居舆情 公关危机 节日舆情 舆情收集 bat舆情监测 负面查询 口碑管理 口碑监测 负面新闻 酒水企业 酒店舆情 舆情信息 舆情研判 节日营销 手机游戏 游戏危机公关 舆情研究 企业舆情 网络舆情的监测 品牌监测 中秋营销 科技行业 发布会舆情 苹果手机 小红书/豆瓣/知乎 舆情监测公司排名 湖南舆情 市场营销工具 市场分析 舆情特点 广告营销 网络营销 动漫舆情 艺人舆情 舆情月报 舆情总结报告 季度舆情分析报告 舆情管控 景区营销 舆情分类 品牌公关 商业情报分析 商情监测 品牌宣传 自媒体营销 自媒体舆情 识微看舆情 品牌借势营销 体育舆情 跨界营销 湖北舆情 舆情案例分析 活动效果监测 网络口碑营销 声誉风险管理 医疗舆情 HR舆情 人力资源舆情 上市公司负面舆情 上市公司舆情 企业舆情分析合集 公关案例 网约车舆情 电影舆情 影视舆情 交通舆情 舆情预警系统 舆情预警 航空舆情 IPO舆情 舆情引导 舆论引导 舆情上报 行业信息收集 市场营销 舆情分析系统 微信舆情监测 微信舆情 微信舆情分析 微信 舆情监测系统的作用 海外舆情监测 境外舆情监测 热词监控 综艺舆情 涉外舆情 直播平台舆情 幼儿园舆情 领导人舆情 情报分析系统 企业竞争情报监测 竞品项目监测 竞品监测 2023舆情信息 2023年舆情报告 案例分析报告 电商企业 股市舆情 教育培训行业舆情 舆情监督 公关技巧 上市公司舆情解决方案 竞品分析 舆情监测技巧 招聘舆情 法制舆情 物业舆情 品宣部门 房产危机公关 网络社交平台 黑公关 奢侈品舆情 2022年舆情报告 2022舆情信息 价格监测 药品舆情 医药舆情 年终盘点 竞争对手分析 小米手机 舆情监测平台解决方案 舆情监测专员 新华网舆情 疫情舆情监测 版权舆情 信息监测 直播营销 行业研究 行业分析 政策舆情 舆情图片报告 乐思舆情监测系统 舆情风险日历 营销推广监测 春节舆情 舆情演练方案 股票舆情 化妆品舆情 营销分析 手机舆情 公益舆情 裁员舆情 营销技巧 服装舆情 年会舆情 品牌推广 淘宝 识微新闻 格力 双十一 营销效果跟踪 app舆情 电竞舆情 支付宝舆情 百度舆情 电力舆情 华为手机 租房舆情 乐视 论坛舆情监测 舆情现状 2021舆情报告 股票舆情研究 2020舆情事件案例 舆情榜单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 疫情日报告 众筹舆情 母婴舆情 新媒体营销 微博数据监测 广告监测 微博营销 社群营销 销售线索收集 5G舆情 网络运营商舆情 潜在客户挖掘 公关礼仪 家政舆情 微博舆情监测 通信舆情 广告舆情 商情分析 企划 证券舆情 文案写作 文案营销 鞋类舆情 情人节营销 网贷舆情 保健品舆情 竞争分析 京东舆情 锤子手机 微博舆情 天猫舆情 P2P舆情 外卖舆情 快递舆情
舆情知识 换一换
精品报告
舆情品牌公关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