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可能产生误解,我需要说话;说话将我推向歧途,我必须沉默。”这句话出自德国女作家赫塔·米勒,它也恰能描绘出许多企业在负面出现时的两难处境。说,还是不说,这是个问题。新媒体时代的“危机”最初都以“负面”形式出现。大多数“负面”会自生自灭,小部分会发展成不同程度的“危机”。公关人员面临的第一个问题通常是“如何分辨哪些负面有可能发展成危视呢?”
因而,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新媒体时代下的一套舆情风险研判标准,帮助大家形成对这一问题的决策。
Ⅰ:舆情风险研判标准
——第一类,出自普通网民、转发量不大的“非正常”负面(即较为明显的谣言、诞语)。公关人员通过经验常识去鉴别,判断属于此类者则不必理睬。
——第二类,来自普通网民、转发量不大的正常负面(如产品投诉、内部消息、小道消息等)。这类负面要及时同步给相关同事,求证事实真伪并听取大家意见,同时继续监控。通常此类负面会逐渐沉寂,但也有小部分发展成为第三类。
——第三类,具备以下十条特征之一的负面,很有可能发展为危机,需要慎重处理:
①原始报道来自影响力大的传统媒体;②由大V发布或转发;③转发数最超过一定数值;④单位时间转发数髦激增;⑤评论一边倒地谴责;⑥同类投诉多次出现;⑦危害股东利益或大部分公众利益;⑧涉及最高领导人;⑨企业敏感信息外泄;⑩包含两种及两种以上情绪的迭加。
*注:此处所说转发数据非指固定值,而是相对比较数据,可借用专业舆情监测系统(点击免费试用<<<<)的社交平台监测评估服务,获取传播热度、趋势及重点传播者等数据分析结果。
Ⅱ:舆情危机防范程序
如判断为第三类负面,则要开始危机防范的准备工作:
①同步相关同事及领导,详细了解事情原委;②根据事实,自检企业是否存在过失以及过失程度;③加强定时监测,密切注意舆情变化;④准备对外说明文字(即使未必用到)。
Ⅲ:舆情危机情形判定
①企业于情于理是否存在过失;②传播声量的大小。
据此,第三类负面可再分为四种情况:
——第一种:企业于理无过失,有一定传播声量。类似案例:网友使用微信“约炮”遭抢劫、阿里内部传达用自家通讯产品办公导致腾讯躺枪。
——第二种:企业于理无过失,传摇声量很大。类似案例:仁和药业的优卡丹被传损害婴儿肝肾,其代言人宋丹丹社交媒体道歉。
——第三种:企业于理无过失但于情有争议,有一定传播声量。类似案例:奥美80后员工过劳死。
——第四种:企业于理于情均存在过失,有一定或很大传播声量。类似案例:罗永浩与西门子冰箱。
上述四种情况中,第一种的应对方式相对筒单:如果企业于理无过失且舆论可控,可采取冷处理不做回应。要知道,许多危机是在企业回应过程中被激发恶化的。因此,有时沉默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而后三种情况,则需要结合舆情监测系统的数据分析结果,了解当前舆论情绪、倾向及主要话题,结合舆情风险研判标准,针对性地制定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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