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一张正脸照片,就可以将视频中的人物替换为自己的脸,听起来就感觉非常高科技。近日,一款AI换脸软件“ZAO”(ZAO -逢脸造戏)就实现了这样的功能,引发喜欢新奇事物的网友纷纷在社交媒体分享安利,一夜之间爆红。
高光时刻与至暗时刻转换只在一瞬间
“人红是非多”,“ZAO”刚实现了人气暴涨,紧接着就迎来了隐私和侵权质疑。根据“ZAO”原用户协议显示,第六条:在您上传及/或发布用户内容以前,您同意或者确保实际权利人同意授予zao及其关联公司以及zao用户全球范围内完全免费、不可撤销、永久、可转授权和可再许可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可以对用户内容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修改与编辑;如果您把用户内容中的人脸换成您或其他人的脸,您同意或确保肖像权利人同意授予“ZAO”及其关联公司全球范围内完全免费、不可撤销、永久、可转授权和可再许可的权利。第七条:若您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利的……“ZAO”可以诉诸行政执法机构或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若因您违反本协议或“ZAO”平台的其他规则导致任何第三方损害的,您应当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ZAO”及其关联公司遭受损失的,您也应当一并赔偿。
8月31日中午,支付宝回应AI换脸风险称:目前各类换脸软件不管换的有多逼真,都无法突破刷脸支付。即便出现账户被冒用的极小概率事件,支付宝也会通过保险公司进行全额赔付。
31日晚间,“ZAO”修改了用户协议,删除涉及免费用用户肖像权内容,还增加了肖像权等相关特别提示信息。“ZAO”新用户协议上显示,用户使用“ZAO”生成的内容,“ZAO”将仅用于修改并生成新短视频,除非获得用户再次同意,不会以任何其他形式使用上述内容。用户如果删除了上传内容,“ZAO”也会依据相关法律从服务器中删除。此外,用户如果使用“ZAO”换脸,需确保肖像权利人授权“ZAO”对人像进行处理。
9月1日,ZAO微信分享链接停止访问,页面显示“网页存在安全风险,被多人投诉,为维护绿色上网环境,已停止访问”。“ZAO”官方社交媒体回应称,我们十分理解大家对隐私问题的担忧。你们提的问题都已收到,考虑不周的地方我们会去改,需要一点时间。
9月3日,“ZAO”运营团队发布声明称,“ZAO”不会存储个人面部生物识别特征信息。“ZAO”所呈现的"换脸"效果,是根据用户提交的头像照片,按照用户选定的素材场景,通过后期技术叠加所实现的虚构图像,并没有采集任何个人生物识别特征。使用“ZAO”不会产生支付风险。用户删除信息或注销账号,“ZAO”均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删除相应信息。ZAO的运营团队还对此前给大家造成疑虑和困扰再次致歉。
网友肯定与质疑并存
从热词“好玩”来看,“ZAO”这款应用还是受到了不少用户的肯定。但“风险”“泄露”“谨慎”“授权”等词则反映出,网友们最关心的还是关于个人信息的保护。
使用“ZAO”需先提供照片,引发了个人照片被滥用的担忧,比如被ps进某些不可描述的影片,或者被他人盗用于人脸支付等。这也就能理解看似跟这事没什么关系的支付宝为何急着出来回应。
从响应舆情速度来看,支付宝显然要快于处于舆论中心的“ZAO”。支付宝回应了网友关切的刷脸支付安全问题,并提出了解决方案(意外赔偿),在一定程度上安了用户的心。
“ZAO”在用户协议引发争议的当天就修改了协议内容,虽然修改了无限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方面的条款,但对于具有版权的视频素材仍未给出很好的解决方案。值得注意的是,8月31日“ZAO”在苹果应用商店免费榜爬上第二,9月1-3日排行第一,尚不清楚是“好玩”带来的流量还是争议带来的流量。“ZAO”回应中承诺“考虑不周的地方我们会去改”,但用户们肯不肯给“ZAO”一点时间,等这波热度过后,“ZAO”是否还能获得如此高的关注,仍是个未知数。
媒体从涉事企业背景、企业责任、技术边界三个角度剖析
“证券日报”发文《换脸APP走红引多重隐忧 包装背后仍是陌陌社交故事?》:据天眼查信息,“ZAO”应用出自长沙深度融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海南喵咖网络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其背后实际控制人为王力、雷小亮。王力是陌陌公司联合创始人兼COO,雷小亮是陌陌联合创始人兼游戏业务部总裁。以社交软件闻名的陌陌,当下的处境并不如意,陌陌收入的主要来源陌陌直播增速放缓趋势明显。今年4月,陌陌旗下产品探探下架整改两个月,重新上架两周后,探探又因违反相关规定被限定整改。陌陌此前主打陌生人社交,因此也遭受颇多非议,有的功能确实打了擦边球,在监管压力下,陌陌也需要完整的商业故事,ZAO的推出,体现了陌陌进军熟人社交的意图。
“法制日报”刊文《换脸协议暴露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短板》:尽管我们不知道换脸App ZAO的目的到底是游戏,还是以游戏为诱饵,钓取别人的个人信息,但是我们知道,这一明显违法的协议对我国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提出了新的挑战。首先,公民的生物信息受法律保护。从企业的角度来讲,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既然收集了用户的个人信息,企业就要承担保护信息的义务,而不是像ZAO换脸App协议中所说的,不但不保护,还有权对信息转授和再许可。其次,企业滥用公民个人信息要依法严惩。我国法律明确禁止企业滥用公民个人信息,对ZAO换脸App利用违法协议滥用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有关部门应依法予以查处,不能让企业的违法行为披上用户“自愿”的外衣大行其道。
“澎湃新闻”发文《马上评丨AI换脸术都这么强了,你不害怕吗?》:很多新技术、新经营模式产生之后,最先嗅到商机的往往是一些灰色产业。舆论的炮火也不必全面指向“ZAO”本身,“ZAO”不是什么高科技,而是基于开源程序的“低科技”商业应用。但更大的问题在于,这么肉眼难辨、足以乱真的换脸技术居然可能是唾手可得的,甚至可能轻意落到诈骗、色情产业的违法分子手里,这就不禁让人倒吸一口冷气。人类几十万年来,一直把脸作为最重要的生物识别指标,通过“看脸”来区别你、我、他,然而这个最明确的边界却模糊了。法律有没有做好准备?行政管理有没有做好准备?人心有没有做好准备?“黑镜社会”正在降临,相关法律和伦理规范、技术规范必须同步出台,这不是杞人忧天。
三年前有人说“技术无罪”,最后的结果大家也知道了。且不论技术是否有善恶,但人分善恶,如何将技术引入正道,是监管部门和企业需要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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