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 Life is Getting Better”最终不敌网民语言缩写习惯。16年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该商标格调不高,曾引起业界沸腾。19年北京高院的终审判决为这场持续3年之久的MLGB商标案画上了最终的句号。
一、事件舆情分析
1、案件由来
①商标评委会裁定
2010年12月15日,上海俊客公司“MLGB”申请注册,2011年12月28日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婚纱、鞋、帽、袜、领带、围巾、皮带、运动衫、婴儿全套衣商品上,有效期至2021年12月27日。
2015年10月9日,姚洪军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理由是:该商标容易让人想到不文明用语,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具有不良影响。
2016年11月9日,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认为该商标在网络等社交平台上广泛使用,含义消极、格调不高,用作商标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易产生不良影响。作出裁定:商标“MLGB”予以宣告无效。
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定
上海俊客公司不服商标评委会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行政诉讼。2017年11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维持商评委无效宣告裁定,驳回上海俊客公司诉讼请求。
③北京高院终审判定
上海俊客公司不服原审判决,向北京高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原判判决及被诉裁定。
北京高院认为:为了积极净化网络环境、引导青年一代树立积极向上的主流文化和价值观,制止以擦边球方式迎合三俗行为,发挥司法对主流文化意识传承和价值观引导的职责作用,应认定“MLGB”商标本身存在含义消极、格调不高的情形。同时考虑到上海俊客公司除了申请“MLGB”外还申请了“caonima”等商标,以媚俗的方式迎合不良文化倾向意图明显。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舆情发展
3月4日,媒体报道了北京高院的审判结果,#李晨潘玮柏潮牌商标被评低俗#话题发酵,舆情量迅速上升,于16时到达高峰。
3月6日,#李晨潘玮柏潮牌商标被注销#、#李晨回应潮牌商标被注销#再次推动事件舆情发展。
3、重点博主
商标“MLGB”是由主持人李晨和歌手潘玮柏创立的。娱乐圈博主获悉这一消息后立即进行传播扩散。
(重点博主,来源:识微口碑)
二、支持与反对,少数与多数意见交锋
不管是在法院审判过程中还是互联网上,对于商标“MLGB”,支持与反对的声音一直争锋相对。
双方观点如下:
少数人持支持态度,认为“MLGB”指代不文明用语,仅局限在网络环境中的年轻人群,尚不能构成固定含义,不能认为商标本身就具有危害道德风尚的含义,否则会限制语言文字或者拼音字母的使用。多数人持反对意见,提出证据证明“MLGB”最早即是指代不文明用语,且上海俊客公司并无证据证明“MLGB”是“My Life is Getting Better”的缩写,也没有证据证明这种用法为公众熟悉或者能够打消公众心中“MLGB”与不文明用语之间对应关系所带来的厌恶感。且商标“MLGB”的主要消费者几乎都是网络使用者,知道“MLGB”背后所指代的不文明用语。
在互联网上持反对的声音占据绝对优势。75.4%持反对观点的人认为字母“MLGB”,与不文明用语之间存在对应关系。在年轻层网民中,他们为了形成身份认同感,发展了一套庞大的语言缩写体系,已经形成了使用缩写习惯,商标“MLGB”容易让这些群体产生联想,从而产生厌恶感。
三、“MLGB”商标案是Z世代的胜利
“MLGB”商标案已经不是原告单个主体的胜利,它是互联网网民习惯的胜利,是2.64亿“Z世代”用户群体的胜利。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95后和05后人数达到2.64亿人,他们是互联网的原住民,被称为Z世代。他们的主要休闲时间都花费在互联网上,拥有属于他们的社交游戏,社交圈子。为了与上一代区别开来,形成身份认同感和社交圈,一套庞大的语言缩写体系在Z世代群体中盛行起来。“MLGB”在这些习惯用缩写的Z世代中,容易与不文明用语形成对应关系,且潮牌“MLGB”的目标群体中,95后和05占据主体,容易对他们造成影响。
四、小结
法院判定商标“MLGB”低俗,为该商标最终定了性。该案件也为品牌商标设计提供了警醒:品牌可以独特但不可以媚俗、低俗,任何商标都不能为追求潮流,罔顾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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