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网信中国”发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作出网络安全审查相关行政处罚的决定》:
经查实,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违反《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违法违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严重、性质恶劣。
7月2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处人民币80.26亿元罚款,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程维、总裁柳青各处人民币100万元罚款。
经查滴滴公司共存在16项违法事实,归纳起来主要是8个方面:
①违法收集用户手机相册中的截图信息1196.39万条;
②过度收集用户剪切板信息、应用列表信息83.23亿条;
③过度收集乘客人脸识别信息1.07亿条、年龄段信息5350.92万条、职业信息1633.56万条、亲情关系信息138.29万条、“家”和“公司”打车地址信息1.53亿条;
④过度收集乘客评价代驾服务时、App后台运行时、手机连接桔视记录仪设备时的精准位置(经纬度)信息1.67亿条;
⑤过度收集司机学历信息14.29万条,以明文形式存储司机身份证号信息5780.26万条;⑥在未明确告知乘客情况下分析乘客出行意图信息539.76亿条、常驻城市信息15.38亿条、异地商务/异地旅游信息3.04亿条;
⑦在乘客使用顺风车服务时频繁索取无关的“电话权限”;
⑧未准确、清晰说明用户设备信息等19项个人信息处理目的。
此前,网络安全审查还发现,滴滴公司存在严重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处理活动,以及拒不履行监管部门的明确要求,阳奉阴违、恶意逃避监管等其他违法违规问题。滴滴公司违法违规运营给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和数据安全带来严重安全风险隐患。因涉及国家安全,依法不公开。
具体事件分析如下:
7月21日13时,“网信中国”发布对滴滴的处罚决定,随后“央视新闻”、“人民网”等媒体跟进报道,网络舆情热度快速上升。滴滴被处80.26亿元罚款、滴滴存在16项违法事实、滴滴过度收集1.07亿条乘客人脸识别信息等相关话题登上各大网络平台热榜。
2022年7月21日13:00-14:15,全网“滴滴被处80.26亿元罚款”相关信息总量约6.6万。目前,此事件仍处于传播发酵阶段,预计舆情热度将继续高涨。
社交媒体是“滴滴被处80.26亿元罚款”事件最主要的讨论平台,声量占比93%,其次是新闻媒体、视频媒体,分别占比4%、2%。全网信息类型以转发和评论为主,分别占比40%、36%。
对于滴滴被处罚一事,网络情绪表达以负面为主,占比49%。负面情绪表达主要来自于网友对于滴滴诸多违法行为的愤怒和讨伐,认为“罚得好”、“该罚”。也有观点认为滴滴过度收集用户信息、危害国家安全不能仅仅罚款了事,而应该承担刑事责任。此事还引发大众对于其他互联网应用是否也存在过度收集信息、侵犯隐私的担忧。
受处罚事件影响,滴滴口碑急剧下降,正面情绪占比从事前的41%下降到9%,负面情绪从事前的6%上升到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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