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质疑滴滴打车“大数据杀熟”。滴滴回应:打车价格不会因人、设备而异,预估价格波动与多因素相关,且只是一种参考价。
(图源网络)
早在21日,就有网友爆出在使用滴滴软件叫车时,不同系统、不同级别的用户,会出现路程相同却价格差异的情况。从下图可以看到,网络上并没有产生大范围的讨论,冷却了一段时间。之后一时间,知名设计美学KOL@EricTsui “人肉测试”,在社交媒体上发布测试结果,直接引爆的舆论,相关舆情量在14:00-16:00达到峰值。网民纷纷在社交平台晒出“实测”结果,有的显示价格一致,有的则存在差异。
(发展趋势,来源:识微口碑)
3月23日,滴滴出行CTO张博在滴滴内网撰写了文章直接否认滴滴存在“大数据杀熟”。张博称,滴滴平台不允许价格歧视,价格不会因人、因设备、手机系统而不同。创造用户价值是公司的价值观,也是做事的基本底线。预估价和实际支付车费不同,前者是行车前的参考,会实时波动,后者是根据行程标准给出的价格。
“预估价”波动的可能原因:①预估价根据定位、路况、里程、时长变动,伴随手机进入界面时间不同,价格也可能不同;②预估价=预估价-优惠券抵扣金额,有些网络晒图忽略了优惠券抵扣,针对优惠券详细抵扣不明显问题,已经提请优化;③网络环境复杂,可能导致定位不同,造成最终车价不同。
从传播次数较多的热门文章标题来看,关于“滴滴杀熟”事件,关注重点在讨论“大数据杀熟”上。这些文章中提到,网络平台消费“杀熟”并非出行这一个例子,还涉及购票、订房等,这些消费领域往往价格变动频率高,给了商家可操作的机会。文章皆提出了对“杀熟”行为的不认同。
“蓝鲸财经”上发布的一篇文章《人民日报谈大数据杀熟:看人下菜碟,已构成价格欺诈》直指“杀熟”事件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已经构成违背消费者知情权的价格欺诈。认为当大数据无孔不入,也要谨防数据规则远远落后于数字生活,尤其要避免一些“数据王国”滥用数据权力。只有保证普通用户数据权利与平台数据权力间的大致平衡,才能为大数据的长足发展,赢得更多彼此信任的空间。技术本身是中性的,要避免“技术的贪欲”,既要求拥有技术者不丢失克制的美德,更应构建与大数据发展相适应的消费权利观念。
“每日甘肃网”上发布的一篇文章《大数据不仅“懂”你,还懂如何“宰”你》则分享了几位专家的观点。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在大数据时代,互联网企业完全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对不同消费者实现精准识别、归类,帮助大家做出“最优决策”,这本是好事。但技术不用来服务用户反而用来“宰”用户,这种行为是可耻的。
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司长骞芳莉:企业利用掌握的消费者数据,进行差别化和个性化的营销或者服务,应以更好地服务消费者为前提,然后才是追求企业自身的更多回报。
中国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经营者可以根据市场供需自由确定部分商品价格,但前提是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不能利用大数据技术对不了解真实价格的消费者故意提高价格。这种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作出购买选择的做法,涉嫌价格欺诈。
(热门文章,来源:识微商情)
“滴滴杀熟”事件背后,真的是“大数据”的锅?相对于媒体的“异口同声”,网友观点更加丰富,从各种角度去看待“滴滴杀熟”事件,大多数网友并未接受滴滴的解释,愿支持其竞争对手发展来抵制滴滴的“杀熟”。
①对“滴滴杀熟”事件的解释
@易胜华律师:同样一瓶矿泉水,报亭卖一块五,超市卖两块,高铁站卖四块,五星酒店卖八块。这也是根据不同的客户做出的价格差异,为什么不说这是价格欺诈呢?企业的定价自主权,顾客爱买不买,管得着吗?
@万能的大熊:应该是同样一瓶矿泉水,你来买一块,他来买两块,渴的收五块。
②那些年被杀过的熟
@欢喜触动在心底:携程之前订酒店也出现过类似于这样的问题。内心恐惧加深度鄙视。
@鹿哥儿儿:终于有人发现这个问题了,我早就发现了,我每天坐同一路线,来回两趟,刚开始做的时候车费在7元左右。路程固定后就变成9元到10元之间了。但是滴滴司机收到的钱还是一样。真坑呀,滴滴公司!
七折林:前几天飞猪订酒店看的时候150付款就变180,没注意没截图,投诉也就时随便给你个电话敷衍下。
③杀熟背后的原因
@cpa一对一辅导全程:你垄断,你说的都对。
@乔治已经被注册了:滴滴暗中涨价,有相同经历的点赞,看看有多少人?垄断打车市场,变坏了!
④滴滴到底有没有杀熟
@郑郑郑郑_鄭先生:兄弟这又不是最终价格!也不是一口价,有啥可比性!你路上堵半小时试试,价格蹭蹭的往上涨!
@王二柱V:汗,这么多次测试都反应同一问题,看来滴滴的答复很不真诚!
⑤抵制滴滴
@小和尚-czar:自打美团打车进入南京后,就没有用过滴滴,一个是价格实惠,另一个是,绝不能让滴滴一家独大,吃相太难看,惹众怒。
@sososo33:滴滴就是流氓!不仅垄断,不仅涨价,还杀熟!
怎么避免杀熟?
想必很多人都想问这个问题,有人说多比价,但这样极大的提升我们的时间成本。首先我们要找到“杀熟”原因,媒体认为“杀熟”是“大数据”被利用来作恶的表现,网友认为是垄断导致的。其实可以归根到一点,就是当一个企业形成了垄断,本身成为了数据王国,一旦受到利益的诱惑和驱使,便会有了作恶的机会。
技术是中性的,不是万能的,得看谁在用、怎么用,当你享受无比方便的时候,也同样可能被技术反过来伤害,刀是用来“切菜”还是“杀人”还是要看使用它的人。数据正在极大地改变我们的生活,无论是通过大数据营销快速撮合交易,还是依靠大数据分析完善社会治理。新技术的使用,不仅能让社会更有效率,更可以激发诚信透明的商业伦理和商业文明。
但是要避免被大数据杀熟,仅仅去靠商业自觉与技术伦理共识,还远远不够。就拿最近的Facebook数据泄露门为例,作为全球最大的社交平台之一,依然不小心就把用户“卖”了。推特上已经掀起轰轰烈烈的“删除脸书”的运动,当地监管机构也在调查并将对脸书进行处罚,这对于所有的互联网公司都是一个警醒。即使前车之鉴犹在,网络上铺天盖地对滴滴的指责,似乎依然没有惊醒这些“数据王国”。
当企业形成垄断,消费者很容易变成“囚徒”,甚至被企业毫无顾忌的薅羊毛,想想合并后的携程捆绑销售事件。监管部门需要对这类行为进行必要的行政处罚与引导,否则最后这类公司一定会又大又坏就像网友说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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